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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鼎实业

    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富大有路9号赣昌大厦70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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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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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与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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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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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永泰钢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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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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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赣0102执4343号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9-23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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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02民初215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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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102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代偿款3193942.5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3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联系人:民二庭审判员陈园、书记员裘凯。联系电话:0791-86802636。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1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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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4
    2

    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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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02民初215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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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起诉状及相关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参加诉讼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陈园) 联系电话:0791-8680263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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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0
    3

    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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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02民初215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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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天鼎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起诉状及相关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参加诉讼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陈园)联系电话:0791-8680263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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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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