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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乾照光电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19号301单元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江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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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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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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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03执8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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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赣0103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执行期限已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103执8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公告期满7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330009本案承办人:聂文吝联系电话:0791-8678336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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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3
    2

    (2019)粤0306执1227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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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122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彭小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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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12270号彭小青:申请执行人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241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122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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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6
    3

    (2017)粤0305民初20350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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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民初20350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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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5民初20350号谢静、韦运动: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谢静、韦运动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305民初20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94.2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一九年三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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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4
    4

    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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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103民初35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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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8)赣0103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60101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1月23日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二、驳回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邮寄样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收邮编:330009承办法官:马超电话:0791—8653732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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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1
    5

    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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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103民初354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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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芯志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18)赣0103民初354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欠款460101元并承担逾期利息(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暂计至2018年4月23日为34508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邮寄样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收邮编:330009承办法官:肖海涛电话:0791—8653664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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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8
    6

    (2017)粤0306执1954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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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6执195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江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邹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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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6执19547号深圳市江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邹茵:申请执行人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6)闽0213民初165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9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06执195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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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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