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鹰潭市金顺运输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董三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申请执行人-董三妹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上海众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人-上海众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宋强强、周继坤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宋强强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丁明秀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地球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疆逍遥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刘晓、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原告-刘晓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徐璐、深圳市宝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旅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旅游合同纠纷 |
原告-徐璐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广东冠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6民初157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6民初1570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当事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民初15704号唐磊、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黎佳丽与被告唐磊、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内容为: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非医保用药费用;二、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鉴定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三、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特此公告。公告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徐梓芮电话:0755-81498217法官联络站电话:0755-29997301、29997305、29997306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寮丰路5号邮政编码:518101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2-05-25 |
2 |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6民初1570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黎佳丽 被告- 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6民初15704号 唐磊、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黎佳丽与被告唐磊、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内容为: 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非医保用药费用; 二、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鉴定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徐梓芮 电话:0755-81498217 法官联络站电话:0755-29997301、29997305、299973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寮丰路5号 邮政编码:518101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2-05-25 |
3 |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3民终13145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上诉人- 深圳市实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刘锡葵 刘东林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民终13145号 深圳市实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刘锡葵、刘东林、深圳市实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民终13145号。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定于2022年6月28日9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一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注:本公告于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
展开
|
2022-05-23 |
4 |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7民初35543号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告- 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刘周顺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7民初35543号 刘周顺、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刘周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35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刘周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代付赔偿款77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77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0年12月2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代付赔偿款2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2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0年12月2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上述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刘周顺负担40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负担10元。被告刘周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案件受理费40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案件受理费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2-05-23 |
5 |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3民终542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上诉人- 惠州市大亚湾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曾海龙 赵德福 曾海梅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王菊香 曾红连 曾海英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粤03民终542号 赵德福、惠州市大亚湾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曾海龙、王菊香、曾海英、曾海梅、曾红连、赵德福、惠州市大亚湾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二审开庭传票。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十点整在本院第七审判庭依法审理此案,合议庭成员:王畅、杨莹、张笑然,书记员:陈舒晗。届时你方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5-17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