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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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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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民终10712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诉人-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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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8 | 2021-10-15 |
2 |
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与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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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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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2-28 | 2020-12-20 |
3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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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18890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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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12 | 2018-12-28 |
4 |
肖伟忠、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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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13202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肖伟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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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12 | 2018-12-31 |
5 |
肖伟忠与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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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3967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肖伟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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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4-17 | 2019-01-17 |
6 |
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与王辉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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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民终14668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上诉人-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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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0-13 | 2016-10-13 |
7 |
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与王辉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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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5民初2559号 | 仲裁程序案件 |
原告-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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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6-05-18 | 2017-07-2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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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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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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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原告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20049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0600元及利息(利息以1406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的标准,自2017年10月9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6.8元,由被告负担。本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南山法院联系人:陈晓君联系电话:86609573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粤海法庭(民商事速裁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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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
2 |
(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传票的应诉材料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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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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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0049号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斯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0年1月10日9时30分在民商事速裁中心(粤海法庭)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联系人:陈晓君联系电话:0755-86609573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粤海法庭(民商事速裁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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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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