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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竞

    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558号2楼A18-22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与杭州开迅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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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9民初2287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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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04-12 2021-09-06
    2

    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与杭州开迅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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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9民初22878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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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02-07 2021-09-17
    3

    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与杭州开迅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沪0109民初22878号 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人-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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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0-11-17 2021-09-06
    4

    上海衡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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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沪0106民初260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衡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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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8-10-17 2018-12-05
    5

    上海衡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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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沪0106民初219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衡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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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8-10-17 2018-12-05
    6

    上海衡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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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沪0106民初26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衡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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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8-10-17 2018-12-05
    7

    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源盛龙体育赛事策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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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沪02民终424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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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05-14 2018-06-01
    8

    上海源盛龙体育赛事策划有限公司与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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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沪0109民初2954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源盛龙体育赛事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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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18-03-30 2018-07-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956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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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9563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横琴优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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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563号横琴优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619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5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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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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