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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耀冠

    云南耀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三期38幢6单元第10层1004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云南狮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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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云南狮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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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云0111民初880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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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88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裕宝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狮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少锋 云南耀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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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8805号云南耀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南裕宝达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少锋、云南狮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耀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1民初88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苏少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裕宝达建材有限公司货款89,281.2元及以89,281.2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26,784.36元);二、驳回原告云南裕宝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32元,减半收取后1016元由被告苏少锋负担,剩余1016元退还原告云南裕宝达建材有限公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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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0
    2

    (2020)云0111民初880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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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88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裕宝达建材有限公司 当事人- 四川玉顺鑫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耀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少锋 云南狮头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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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8805号四川玉顺鑫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南裕宝达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少锋、云南狮头商贸有限公司、云南耀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六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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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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