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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京基一百大厦B栋商业01层135号、02层230号商铺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1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王燕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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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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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与刘建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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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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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与黄燕春、方少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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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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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张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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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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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刘银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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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刘银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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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涂诺、深圳市宏星建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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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涂诺
    深圳市宏星建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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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刘泓佳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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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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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林毓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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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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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雷翘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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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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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何政辉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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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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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执140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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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执1408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被告- 刘建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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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执1408号之一刘建飞: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2747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2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执14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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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8
    2

    (2022)粤03执恢9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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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执恢9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被告- 高志华 熊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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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执恢90号熊焰: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与被执行人高志华、熊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5]深仲裁字第1066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本院依法立案强制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粤03执恢90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高志华、熊焰所有财产的控制措施,深圳仲裁委员会[2015]深仲裁字第1066号裁决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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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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