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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缘贸易

    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新塘富民路1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与兰全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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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2民初3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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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22 2021-04-14
    2

    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李永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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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2民初25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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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1-04-1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裁判文书]兰全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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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2民初3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兰全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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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兰全城: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兰全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502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兰全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3646元及该款项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见刊登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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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6
    2

    [裁判文书]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李永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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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2民初259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 李永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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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李永安: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李永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502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刊登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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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8
    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兰全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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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兰全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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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兰全城: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兰全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606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6066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见刊登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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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7
    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李永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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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 李永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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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李永安: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李永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立即向泉州市华缘贸易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双倍定金3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李永安对深圳市路可斯照明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地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刊登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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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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