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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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明与熊仕良、广西万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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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黄德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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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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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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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294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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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关于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覃凤柳、李书华、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206民初294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主文: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对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的诉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本调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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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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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294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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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关于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覃俊精、韦柳金、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206民初294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主文: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对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的诉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本调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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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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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312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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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关于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覃柳燕、韦良、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206民初312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主文: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对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的诉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本调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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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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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339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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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206民初3392号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黄第友、党燕、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关于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黄第友、党燕共同偿还贷款本金92000元,利息15466元,本息合计107466元(利息计算方法:以92000元为基数,年利率为11.4%,暂计至2020年9月20日,以后利息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2、判令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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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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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339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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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206民初3391号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何志俄、邓彦君、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关于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何志俄、邓彦君共同偿还贷款本金141800元,利息23023.9元,本息合计164823.9元(利息计算方法:以141800元为基数,年利率为11.4%,暂计至2020年9月20日,以后利息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2、判令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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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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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294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李书华 覃凤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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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206民初2945号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覃凤柳、李书华、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覃凤柳、李书华共同偿还贷款本金92000元,利息17292元,本息合计109292元(利息计算方法:以92000元为基数,年利率为11.4%,暂计至2020年8月20日,以后利息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2、判令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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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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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294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韦柳金 覃俊精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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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206民初2948号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覃俊精、韦柳金、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覃俊精、韦柳金共同偿还贷款本金92000元,利息16892元,本息合计108892元(利息计算方法:以92000元为基数,年利率为11.4%,暂计至2020年8月20日,以后利息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2、判令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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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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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206民初312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覃柳燕 韦良 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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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206民初3123号原告玉林市国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覃柳燕、韦良、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覃柳燕、韦良共同偿还贷款本金80000元,利息12892元,本息合计92892元(利息计算方法:以80000元为基数,年利率为11.4%,暂计至2020年8月20日,以后利息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2、判令被告柳州市龙泉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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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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