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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磷化集团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永乐大街40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80
    • 法院公告 5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8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昆明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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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2民初26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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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1-03-03 2021-03-31
    2

    昆明绿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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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22民初78号 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绿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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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1-02-08 2021-03-31
    3

    晋宁晟云威运输有限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选矿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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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22民初76号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晋宁晟云威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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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1-02-08 2021-03-31
    4

    晋宁县王平吉鑫货运有限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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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22民初74号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晋宁县王平吉鑫货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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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1-02-08 2021-03-31
    5

    晋宁富威工贸有限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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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22民初71号 合同纠纷

    原告-晋宁富威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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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1-02-05 2021-03-31
    6

    昆明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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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2民初26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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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1-01-29
    7

    甘俊雄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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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2民初2717号 劳动争议

    原告-甘俊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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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0-12-17 2021-01-29
    8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云南卓展科技有限公司、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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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2民初16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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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1-03-31
    9

    晋宁绍华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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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2民初2307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晋宁绍华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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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0-11-17 2020-12-24
    10

    晋宁晟云威运输有限公司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选矿分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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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2民初220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晋宁晟云威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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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020-11-17 2020-12-24

    法院公告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云01民初24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湛江市霞山海新储运站 被告-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湛江市山海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粤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柯驰峰 柯文迅 湛江市东海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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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G44 2020-09-30
    2 - -

    原告-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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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公告 云南非法院单位 二版 2018-12-20
    3 (2018)赣0103民催6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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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G64 2018-05-29
    4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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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版 2018-02-12
    5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嵩明海纳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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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 - 2016-09-2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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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2民初1284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 被告- 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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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1日作出的(2019)云0112民初128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00000元;二、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下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由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责任;三、驳回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68元(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68元,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3800元。因一审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于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0112民初12840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并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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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9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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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1284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 被告- 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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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128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00000元;二、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对判决第一项下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由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责任;三、驳回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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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0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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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2民初1284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 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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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尚欠款项人民币1000000元;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款项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起诉时暂计算至2019年10月15日为40841.67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全部由两被告连带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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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1
    4

    (2018)云01民初244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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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民初24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云民初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起 当事人-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湛江市山海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粤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柯驰峰 柯文迅 湛江市霞山海新储运站 湛江市东海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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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民初2449号湛江市山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粤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柯驰峰、柯文迅、湛江市东海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云01民初2449号: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湛江市山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粤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柯驰峰、柯文迅、湛江市霞山海新储运站、湛江市东海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及个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及个人送达【(2018)云01民初2449号民事判决书及湛江市霞山海新储运站提起的民事上诉状】,该【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联系方式:0871-64096820二○二○年一月七日此公告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于云南法院信息网(www.ynfy.gov.vn)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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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7
    5

    (2018)云01民初244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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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民初24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本院受理()云民初号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起 当事人-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湛江市山海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粤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柯驰峰 柯文迅 湛江市霞山海新储运站 湛江市东海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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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民初2449号湛江市山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粤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柯驰峰、柯文迅、湛江市东海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本院受理的(2018)云01民初2449号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湛江市山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粤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柯驰峰、柯文迅、湛江市霞山海新储运站、湛江市东海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及个人系本案被告,现因你单位及个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单位及个人公告送达本院1、(2018)云01民初24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及个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办公区221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71-64096820。特此公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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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3
    6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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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2民初12840 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 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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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天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吉高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尚欠款项人民币1000000元;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款项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起诉时暂计算至2019年10月15日为40841.67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两被告连带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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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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