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徐荣恩、张煦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徐荣恩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杨洪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杨洪涛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李兰凤、沂水建成中天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兰凤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石金保、石傲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石傲雪
...
展开
|
- | - | - |
5 |
杜玉立、姜兴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杜玉立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庞学祥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岳学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原告-岳学勇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张学法、侯利娜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张学法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李向阳、郯城兴达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李向阳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张庆军、吴学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张庆军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江苏欣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11破10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被申请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 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苏欣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江浦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申请人- 陈雪丽 收起
...
展开
|
江苏欣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破产公告日期:2022-01-1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破10号2021年5月14日,申请人蒋习祥以江苏欣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简称欣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欣彩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1年6月24日裁定受理。本院查明,截至2021年12月20日,欣彩公司管理人已确认的欣彩公司到期债务总额为6270055.12元,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为119139.84元,欣彩公司可供清偿的资产不足以清偿负债总额。本院认为:欣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月7日宣告江苏欣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上一篇江浦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下一篇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22-01-12 |
2 |
原告陈华诉被告邵媛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11民初4796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陈华 当事人- 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 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陈华诉被告邵媛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2-01-1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民初4796号邵媛媛:本院受理原告陈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承办法官:李敬宇联系电话:025-8376886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新分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益众置业有限公司、赵起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22-01-11 |
3 |
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11民初215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请求或者发回法院重新 邵晓瑞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费由三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日 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承办法官 本案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号)上一篇江苏欣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破产公告下一篇陈华 当事人- 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 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被告- 邵媛媛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公告日期:2022-01-1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民初2154号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陈雪丽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1、请求依法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1)苏0111民初2154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依法改判,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或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三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76860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江苏欣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破产公告下一篇原告陈华诉被告邵媛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22-01-11 |
4 |
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11民初215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陈雪丽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 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12-2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民初2154号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翔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临沂分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215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陈雪丽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8元,由原告陈雪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76860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宋雨龙诉被告颜廷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再审申请人魏宝生与被申请人蒋于柱、原审被告陈书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21-12-22 |
5 |
原告宋雨龙诉被告颜廷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11民初480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宋雨龙 当事人- 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 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被告- 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宋雨龙诉被告颜廷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1-12-2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民初4804号颜廷朋:本院受理原告宋雨龙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黄维联系电话:025-8376861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王绍俊诉被告戴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21-12-21 |
6 |
再审申请人魏宝生与被申请人蒋于柱、原审被告陈书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11民再1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再审申请人- 魏宝生 再审被申请人- 陈书生民间借贷纠纷 蒋于柱 当事人- 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 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再审申请人魏宝生与被申请人蒋于柱、原审被告陈书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1-12-2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民再11号陈书生: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魏宝生与被申请人蒋于柱、原审被告陈书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申23号民事裁定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刘英联系电话:025-83768809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陈雪丽诉被告临沂胜翔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宋时斌诉被告陈小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21-12-21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