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万鸿物

    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岭南路金融中心大厦南座二层C2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燕渝、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陈燕渝 收起

    ... 展开
    - - -
    2

    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倪红波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不当得利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0303民初3719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林晓晴 被告- 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3民初3719号 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万鸿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719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直播庭审活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1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法院联系人:林晓晴 电话:0755-22725036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03-2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