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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宇桦

    深圳市宇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凤新路新健兴科技园A6栋2楼C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宇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冀0291民初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01-18 2019-04-23
    2

    深圳市宇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控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04民初311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宇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8-11-01 2019-12-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304民初3115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04民初311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宇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控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04民初31159号深圳市龙控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宇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适用简易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7200元及迟延付款出生的利息损失2910.64元(利息从发货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至2018年6月10日,直至清偿之日止),暂计共40110.64元;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下午14:30,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查询,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18-08-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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