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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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支广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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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冀0802民初173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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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2021-06-25 | 2021-07-19 |
| 2 |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黄永方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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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终4831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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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30 | 2021-06-16 |
| 3 |
北京极逸影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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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491民初1603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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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04-27 | 2021-08-02 |
| 4 |
北京极逸影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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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491民初16035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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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04-27 | 2021-08-02 |
| 5 |
北京极逸影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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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491民初16037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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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04-27 | 2021-08-02 |
| 6 |
北京极逸影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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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491民初1603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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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04-27 | 2021-08-02 |
| 7 |
曾慧与吴旭峰、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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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鄂0106民初1020号 | 一般人格权纠纷 |
原告-曾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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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1-03-18 | 2021-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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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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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491民初2084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当事人-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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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03-05 | 2021-03-08 |
| 9 |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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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491民初2092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当事人-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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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03-05 | 2021-03-08 |
| 10 |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吴某某9911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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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115民特331号 | - |
当事人-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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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1-02-07 | 2021-02-09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2018)粤0305民初21830号 | 虚假宣传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市波士婚姻咨询有限公司 山景科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杭州足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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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13G16中缝 | 2019-05-09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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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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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庄馥君: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庄馥君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庄馥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包括会员个人信息资料、联系电话、微信号码;二、驳回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一、撤销(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民事判决书;二、判令被上诉人支付违反《保密、职务成果转让、竞业限制和不引诱协议》等的违约金10万元;3.改判因被上诉人因其工作严重失职给上诉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万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该判决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法院联系人:陈奕敏电话:0755-8660817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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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2 |
| 2 |
(2021)粤0305民初710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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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7105号 | 名誉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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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7105号袁婷、沈夷萍、王太平、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卫东与被告袁婷、沈夷萍、王太平、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710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廉政监督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1年08月02日09时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101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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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
| 3 |
(2021)粤0305执44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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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4404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展世鹏宇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寰宇爱恋婚姻介绍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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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404号北京展世鹏宇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寰宇爱恋婚姻介绍服务中心、孙秋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05民初17841号、(2019)粤03民终3254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4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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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
| 4 |
(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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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庄馥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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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庄馥君: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庄馥君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褚觅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与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1月27日0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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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
| 5 |
(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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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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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庄馥君: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庄馥君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褚觅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与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在第133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法院联系人:陈奕敏电话:0755-8660817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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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
| 6 |
(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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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庄馥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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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庄馥君: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庄馥君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工作交接义务,归还原告的全部资产及工作资料文档;判令被告支付违反《保密、职务成果转让、竞业限制和不引诱协议》等的违约金100000元;判令被告赔偿因其工作严重失职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000元。(以上合计共20000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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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
| 7 |
(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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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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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庄馥君: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庄馥君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455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工作交接义务,归还原告的全部资产及工作资料文档;判令被告支付违反《保密、职务成果转让、竞业限制和不引诱协议》等的违约金100000元;判令被告赔偿因其工作严重失职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000元。(以上合计共20000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在第133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法院联系人:陈奕敏电话:0755-8660817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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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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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404民初1096号之一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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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404民初109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梁苏娜 被告- 练思平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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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404民初1096号之一练思平:本院受理原告梁苏娜诉被告练思平(身份证号码:44040219910722****)、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404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练思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梁苏娜借款人民币46,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以26,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2月14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1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2月15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1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2月14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梁苏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950元,由被告练思平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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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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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21830号按撤诉裁定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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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21830号 | 虚假宣传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市波士婚姻咨询有限公司 山景科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杭州足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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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民初21830号沈阳市波士婚姻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市波士婚姻咨询有限公司、山景科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杭州足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218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400元,本院减半收取为1200元,由原告承担,余款1200元退还原告。被告沈阳市波士婚姻咨询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粤0305民初21830号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联系人:卢惠婷联系电话:0755-86608232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法院1001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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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
| 10 |
(2019)粤0404民初10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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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404民初109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梁苏娜 被告- 练思平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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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404民初1096号练思平:本院受理原告梁苏娜诉被告练思平(身份证号码:44040219910722****)、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404民初1096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求有:一、请求判令被告练思平偿还原告本金46000元,被告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为止;三、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保全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梁蔓冰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戴丽霞、人民陪审员肖晓丽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19年7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平沙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联系人:邓锦辉联系电话:0756-7266652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迎雁路83号平沙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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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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