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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生辉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公园路东侧山语华庭1栋202商场之二(办公场所)
    • 简介:-
    • 法律诉讼 28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28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庄伟洪、万胜强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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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15671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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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2-04 2021-01-07
    2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魏昭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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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824号之二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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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01 2021-01-07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与萧文伟、蔡永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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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168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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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2-19 2020-08-20
    4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与李益栋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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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民初915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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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9-08-05 2019-11-12
    5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与魏昭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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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民初9154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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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9-08-05 2019-11-12
    6

    施德胜与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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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9民初330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施德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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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11-20
    7

    曾环球、廖伟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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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民申592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廖伟理
    曾环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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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3-28 2019-10-08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侯赋军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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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669号 -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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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3-19 2019-12-24
    9

    万胜强、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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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民终544号 企业借贷纠纷

    上诉人-万胜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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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3-26 2019-01-04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李益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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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6执192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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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7-12-20 00:00:00 2018-12-0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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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被告- 陈红霞 罗仲奇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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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陈红霞、罗仲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诉被告陈红霞、罗仲奇、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偿还贷款本金147690.30元,利息4574.71元,罚息(含复利,即延迟费用到期)33.45元(利息、罚息、复利均暂计至2019年11月25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判项一确定的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追偿;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345.9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福田区人民法院外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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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7
    2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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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当事人-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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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陈红霞、罗仲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诉被告陈红霞、罗仲奇、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陈红霞、罗仲奇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52298.46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47690.30元,利息人民币4574.71元,罚息人民币(含复利,即延迟费用到期)33.45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11月25曰,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2.判令对两被告陈红霞、罗仲奇抵押的房产(房产证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0331号)处理后所得之价款优先偿还原告的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不足部分由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继续清偿;3.判令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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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4
    3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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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 -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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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陈红霞、罗仲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诉被告陈红霞、罗仲奇、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陈红霞、罗仲奇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52298.46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47690.30元,利息人民币4574.71元,罚息人民币(含复利,即延迟费用到期)33.45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11月25曰,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2.判令对两被告陈红霞、罗仲奇抵押的房产(房产证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0331号)处理后所得之价款优先偿还原告的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不足部分由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继续清偿;3.判令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被告陈红霞、被告罗仲奇、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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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4
    4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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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当事人-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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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1814号陈红霞、罗仲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诉被告陈红霞、罗仲奇、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陈红霞、罗仲奇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52298.46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47690.30元,利息人民币4574.71元,罚息人民币(含复利,即延迟费用到期)33.45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11月25曰,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2.判令对陈红霞、罗仲奇抵押的房产(房产证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0331号)处理后所得之价款优先偿还原告的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不足部分由陈红霞、罗仲奇继续清偿;3.判令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对陈红霞、罗仲奇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陈红霞、罗仲奇、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福田区人民法院外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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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6
    5

    (2019)粤0306执1567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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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1567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京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庄伟洪 万胜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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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15671号庄伟洪、万胜强、深圳市京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239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156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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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8
    6

    (2019)粤0309执422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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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执42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施德胜 被告-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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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执4226号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施德胜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9民初330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9执42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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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7

    (2018)粤0309民初3309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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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9民初330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施德胜 被告-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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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9民初3309号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施德胜诉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粤0309民初3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施德胜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19680.6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本公告于2019年5月27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肖冰联系电话:21050172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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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27
    8

    (2018)粤0306执910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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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91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被告- 魏昭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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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9102号魏昭、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终353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6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910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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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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