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金牛区钦

    金牛区钦扬建材商贸部

    存续
    • 官网:-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乡新桥村1组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川0107民初1196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川0107民初11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阳涛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金牛区钦扬建材商贸部 张航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钦扬建材商贸部、张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川0107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民事判决被告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5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400元,由被告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12-29
    2

    (2018)川0107民初1196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川0107民初11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金牛区钦扬建材商贸部 张航 成都阳涛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钦扬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所欠钢材款245万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07-17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