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京行终1000号 | 无 |
上诉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6-18 | 2021-06-25 |
2 |
武汉市金利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鄂0192民诉前调2877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武汉市金利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展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14 | 2020-12-09 |
3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盛世阳光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鲁0116民特282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申请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0-09-24 | 2020-11-25 |
4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版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京0491民初17337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当事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0-07-30 | 2020-08-03 |
5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京73行初15371号 | 无 |
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0-07-13 | 2020-11-01 |
6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匠智能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执38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6-08 | 2020-07-02 |
7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洪跃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2知民初162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9 | 2020-06-08 |
8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洪跃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2民初468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9 | 2020-06-08 |
9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湾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执38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5-13 | 2020-05-27 |
10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盛香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民终585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3 | 2020-04-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8)浙1002民初6628号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李修宝、唐爱云民事判决书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浙1002民初662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 李修宝 唐爱云 收起
...
展开
|
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修宝、唐爱云:本院受理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2民初662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被告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20303.65元,并赔偿该款自2018年8月7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0-29 |
2 |
(2018)浙1002民初6628号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修宝、唐爱云、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浙1002民初662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修宝 唐爱云 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修宝、唐爱云:本院受理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2民初662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被告日照秀宝服装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货款120303.64元,并赔偿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你们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椒江法院门户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本案定于2018年10月29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08-21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