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鲁1102民初557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1-06-09 | 2021-06-24 |
2 |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罗志良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38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20-11-18 | 2021-03-31 |
3 |
宁化县城关五金机电设备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390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2-22 |
4 |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辽7101民初13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展开
|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 | 2020-10-16 | 2020-10-23 |
5 |
(2020)赣0824民初1390号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化县城关五金机电设备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39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20-10-15 | 2020-10-30 |
6 |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民辖终8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1 | 2020-11-30 |
7 |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陈小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4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20-09-16 | 2020-12-10 |
8 |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宁化县城关五金机电设备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39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20-08-10 | 2020-12-21 |
9 |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陈小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4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20-08-10 | 2020-12-10 |
10 |
(2020)赣0824民初1391号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于都县南方电机修理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3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展开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20-08-05 | 2020-08-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罗志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38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罗志良 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罗志良: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824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货款20490元及利息(从2018年7月1日起,以2049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二O二O年十一月十九日承办法官:习文昭电话:0796-2606145 收起
...
展开
|
2020-11-19 |
2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洪礼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59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洪礼伟 收起
...
展开
|
洪礼伟: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824民初15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洪礼伟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货款5169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7年5月15日起,以5169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92元,减半收取计54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11 |
3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小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4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陈小勇 收起
...
展开
|
陈小勇: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小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824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17 |
4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罗志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824民初138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罗志良 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汇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罗志良: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二O二O年八月十七日承办法官:习文昭电话:0796-2606145 收起
...
展开
|
2020-08-17 |
5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卫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赣0824民初163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李卫华 收起
...
展开
|
李卫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卫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824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1-01 |
6 |
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卫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赣0824民初163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李卫华 收起
...
展开
|
李卫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卫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承办法庭:民二庭承办法官:曾翔飞电话:0796-2604960邮寄样报地址: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民二庭(331300)来款方式:银行电汇汇款单号码:详见汇款单复印件 收起
...
展开
|
2019-08-13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