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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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胜扬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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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972执3667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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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6-24 | 2021-07-19 |
2 |
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胜扬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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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民初5640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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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0-21 | 2021-01-13 |
3 |
陈芬红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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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575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陈芬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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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3-12 | 2020-06-12 |
4 |
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陈芬红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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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民终12072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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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5 | 2020-08-04 |
5 |
陈芬红与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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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2民初736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陈芬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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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9-07-31 | 2020-08-10 |
6 |
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梁宏活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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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民特14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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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30 | 2019-07-02 |
7 |
(2018)粤1972执10414号梁宏活与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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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72执10414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梁宏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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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9-01-29 | 2019-05-27 |
8 |
郭福林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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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972执10659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郭福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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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6-12-15 | 2019-06-10 |
9 |
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郭福林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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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972民初3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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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6-01-28 | 2017-03-13 |
10 |
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郭福林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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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原告-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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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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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1972民初5640号送达应诉和传票(东莞市胜扬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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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民初5640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胜扬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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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民初5640号东莞市胜扬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宝利根(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胜扬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1972民初5640号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主动执行情况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审限告知书、廉政与作风评价卡、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等文书材料。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向原告返还双倍定金26400元;2.被告向原告返还预付款132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4.解除双方于2019年9月6日签订的标的额为66000元《货架工程合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0年10月14日9时30分于本院长安法庭第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你方应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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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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