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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莱科技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金山村华创动漫产业园C8号厂房三、四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15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杜勇、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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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99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杜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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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23
    2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爵尼路商贸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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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04执恢192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武汉爵尼路商贸有限公司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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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1-02-25 2021-03-06
    3

    严凡梅、张兴苓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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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1312执保17号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严凡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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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021-01-06 2021-03-10
    4

    杨正连与郑艳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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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鄂2801民初6584号 合同纠纷

    原告-杨正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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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2020-12-14 2020-12-23
    5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杜勇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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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07民辖终3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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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1-03-03
    6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万载县纤怡美服饰制造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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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4执恢1453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万载县纤怡美服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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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1-01-07
    7

    刘永芳、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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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201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刘永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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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6 2020-12-02
    8

    姜鹏、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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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201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姜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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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6 2020-12-02
    9

    严凡梅与张兴苓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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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1312民初4682号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原告-严凡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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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020-11-23 2021-03-02
    10

    田玉明、李娜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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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05民终15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田玉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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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0 2020-12-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3民初7281号原告蒲文琼与被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张红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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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72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蒲文琼 被告- 张红梅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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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7281号张红梅:本院受理的原告蒲文琼与被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张红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13民初7281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蒲文琼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蒲文琼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540101802021-08-0418:46:50:686(2021)粤0113民初7281号原告蒲文琼与被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张红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文琼,原告,送达,判决书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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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2
    2

    (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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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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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5000元,维权合理费用1237元,以上共计36237元;二、驳回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915元,由被告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法院联系人:仇晓婷电话:0755-210502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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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8
    3

    (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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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 被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梦欣涵贸易商行 李星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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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李星干: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龙华新区梦欣涵贸易商行、李星干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星干的起诉。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仇晓婷电话:0755-21050276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813办公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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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4

    (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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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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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李星干、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本院受理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星干、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李星干、深圳市龙华新区雅资达化妆品厂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9民初1546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2069634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停止使用原告商标进行宣传,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2、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237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日16时30分在本院大浪第二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本公告于2020年9月11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潘颖彤联系电话:0755-21079867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八楼综合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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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5

    (2019)粤0307民初12400号之一判决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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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12400号之一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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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12400号之一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本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124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第21450617号“”、第20066913号“”、第20696347号“”、第71944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二、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8000元;三、驳回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负担,原告已预交的人民币132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2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1月6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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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6
    6

    (2019)粤0307民初12401号之一判决公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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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1240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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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12401号之一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本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124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第21450617号“”、第20066913号“”、第20696347号“”、第71944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二、被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8000元;三、驳回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负担,原告已预交的人民币132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2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1月6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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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6
    7

    (2019)粤0307民初1240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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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1240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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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龙岗区黛佳人尚品服饰商行:本院受理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销毁现有的侵权库存产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0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律师费10000元,公证费用800元,共60800元;3.被告在《人民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及其在阿里巴巴网站开设的网店首页显著位置上发表书面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4.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12401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12月24日16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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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8

    (2019)粤0307民初1240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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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1240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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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卡琳内衣文胸批发商行:本院受理原告佳莱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销毁现有的侵权库存产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0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律师费10000元,公证费用800元,共60800元;3.被告在《人民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及其在阿里巴巴网站开设的网店首页显著位置上发表书面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4.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12400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12月24日16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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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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