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2)粤0305民初3054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305民初3054号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房友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沃德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玖型空间设计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利众捷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5民初3054号深圳玖型空间设计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利众捷实业有限公司:原告深圳房友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沃德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玖型空间设计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利众捷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5民初305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销售代理费(佣金)226143元及利息人民币18646元(以22614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1月19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公告费等;以上总计:244789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8月03日16时00分在第133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法院联系人:高锦灵电话:0755-8660804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2-06-17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