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胡华星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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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9民初4804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胡华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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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4-08 | 2021-04-14 |
| 2 |
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梅花楼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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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民终490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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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9 | 2021-05-08 |
| 3 |
杭州中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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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执6658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杭州中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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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15 | 2021-02-04 |
| 4 |
朱胜欢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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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民初1156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朱胜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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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1-01-26 |
| 5 |
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萧山梅花楼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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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09民初1821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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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1-27 | 2020-12-14 |
| 6 |
陈亮亮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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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民初1069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陈亮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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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9-15 | 2020-12-14 |
| 7 |
苏琪顺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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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民初1037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苏琪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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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8-20 | 2020-08-27 |
| 8 |
孙森峰、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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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执恢90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孙森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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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09-02 |
| 9 |
林静、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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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执恢853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林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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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7-21 | 2020-09-02 |
| 10 |
胡鹏、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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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破申52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胡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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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20 | 2020-08-25 |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0)浙0109执6658号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0-09 | 详情 |
| 2 | (2020)浙0109执1262号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03 | 详情 |
| 3 | (2020)浙0108执38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03 | 详情 |
| 4 | (2019)浙0108执3046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1-19 | 详情 |
| 5 | (2019)浙0109执8143号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22 | 详情 |
| 6 | (2019)浙0102执2648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11 | 详情 |
| 7 | (2019)浙0102执2647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11 | 详情 |
| 8 | (2019)浙0108执2579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04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浙0109民初2940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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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9民初2940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钱栋 被告- 陈棋 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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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8L1QY9L,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55号谷丰大厦3楼336室、陈棋(公民身份号码330108XXXXXXXX0216)住杭州市滨江区湘云雅苑5幢1单元601室):本院受理钱栋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陈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09民初294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钱栋欠款830815元,并支付相应欠款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止的利息损失37164.10元,以及自2020年5月11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日止以83081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损失;二、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钱栋垫付租金及物业费205833.50元;三、陈棋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钱栋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30元,由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陈棋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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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
| 2 |
(2021)浙0109民初701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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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9民初7019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常熟市莱恩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陈棋 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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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55号谷丰大厦3楼336室)、陈棋(住杭州市滨江区湘云雅苑5幢1单元601室):本院受理常熟市莱恩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陈棋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公民代理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连带向原告赔偿债权款440904.67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21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算时间2021年2月1日至全部付清为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和十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26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你们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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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
| 3 |
(2020)浙0109民初1156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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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民初1156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朱胜欢 被告- 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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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8L1QY9L,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55号谷丰大厦3楼336室):本院受理朱胜欢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公民代理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所有租赁协议;2.被告退还原告租金共计207292元,保证金32340元,物业费17499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13时5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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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
| 4 |
(2020)浙0109民初88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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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9民初880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王仕强 被告- 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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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55号谷丰大厦3楼336室):本院受理王仕强与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公民代理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一、被告退还原告租金2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2020年11月19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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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7 |
| 5 |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0)28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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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0)28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朱泽木 被告- 杭州中太坤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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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朱泽木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14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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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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