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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药控股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2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日平、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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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4831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陈日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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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06 2021-09-23
    2

    陈某平、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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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26959号 劳动争议

    原告-陈某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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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1-02-26 2021-09-28
    3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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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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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8-30
    4

    广州市永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工程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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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901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永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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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7 2020-12-08
    5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工程队与广州市永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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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4民初4136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程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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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05-08 2020-12-08
    6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阳春市慢性病防治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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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3民初40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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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19-06-21 2019-11-19
    7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白云区棠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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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11执89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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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19-04-04 2019-06-03
    8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连州恒生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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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3民初8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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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19-02-20 2019-05-30
    9

    白云区棠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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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民终82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白云区棠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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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7-06 2018-07-17
    10

    白云区棠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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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民辖终40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白云区棠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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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2-20 2017-12-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3民初8697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清远清城广大综合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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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3民初86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清远清城广大综合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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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民初8697号清远清城广大综合医院:本院受理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清远清城广大综合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应付未付货款51176.9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1176.94元为基数按日0.05%的标准暂计至2021年7月15日为2303.88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0元及其他必要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1年11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联系人:彭景威、陈丽仪020-83006065、6130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40217982021-08-1717:11:26:390(2021)粤0103民初8697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清远清城广大综合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原告,被告,送达,判令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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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6
    2

    (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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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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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5600元;二、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以33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起计至2019年11月23日止;以72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4日起计至2020年1月3日止;以1056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三、驳回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06元、财产保全费1048元,由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负担。限你方于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七日联系人:谭洁梅、任越联系电话:020-83005811537447782021-01-0811:14:10:591(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判决,广州,日内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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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7
    3

    (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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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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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05600元及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间、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本案将于2020年12月31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一日联系方式:谭洁梅、任越,电话020-8300581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6148442020-10-2116:56:05:426(2020)粤0103民初1305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晨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被告,诉讼,原告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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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1
    4

    (2019)粤0103民初308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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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3民初30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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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3民初3081号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03民初3081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0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70800元为本金,从2019年2月15日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上浮30%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70元,财产保全费728元,由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联系人:民二庭陈锦堂、孙晓娟联系电话:83006147、83006104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28203692019-09-1215:06:12:576(2019)粤0103民初308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有限公司,公告,药业,广州市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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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2
    5

    (2018)粤03民终22673号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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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民终2267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当事人- 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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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民终22673号罗志平、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孙义亮、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罗志平、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裁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民终2267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准许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2012元,减半收取为6006元,由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多预交的6006元,由本院退回给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本公告于2019年7月23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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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3
    6

    (2018)粤03民终22673号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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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民终2267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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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民终22673号罗志平、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孙义亮、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罗志平、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裁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民终2267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准许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2012元,减半收取为6006元,由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多预交的6006元,由本院退回给上诉人广州中路物流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本公告于2019年7月23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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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3
    7

    (2019)粤0103民初308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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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3民初30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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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3民初3081号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03民初308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70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联系人:陈锦堂、孙晓娟联系电话:83006147、83006104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26171252019-05-3115:45:22:0(2019)粤0103民初3081号原告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被告,原告,送达,举证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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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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