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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海联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A2-1地块(自有办公用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1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1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庄少彬、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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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0347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庄少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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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9-26
    2

    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与庄少彬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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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6民初3834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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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11-19 2021-07-12
    3

    广州烨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陈更阳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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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5540号之一 居间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烨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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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11-09 2021-05-21
    4

    黄海荣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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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6民初40859号之二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黄海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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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05-29 2021-05-21
    5

    陈优川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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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6民初40858号之二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陈优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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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05-29 2021-05-21
    6

    陈伟翰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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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6民初40643号之二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陈伟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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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05-22 2020-12-08
    7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陈优川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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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辖终52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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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2 2020-04-29
    8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黄海荣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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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辖终53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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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2 2020-04-29
    9

    连周丽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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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6民初23111号 劳动争议

    原告-连周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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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9-11-05 2019-12-10
    10

    广州市鲁班建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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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06民初2704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鲁班建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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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9-02-15 2019-05-2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6民初9482号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与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晁叙营、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与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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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94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被告- 赖德存 庄洽 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 卢妙霞 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志强 邱海鸿 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晁叙营 焦昆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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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9482号卢妙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晁叙营、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第三人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将华强路1号珠控商务大厦项目的15层1501-1504、1508-1510号物业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告;2.被告广州市钜美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如下款项①应付未付的租金555536元整及逾期支付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计至租金付清之日止);②解除租赁关系后未及时返还租赁物的场地占用费612480元整及逾期付款利息(场地占用费及逾期付款利息计至返还场地及付清场地占用费之日止);3、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555536元整和水电周转金119654.02元整不予返还;4、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未按时交还物业的违约金111107.2元整;5、被告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及财产保全费用;6、晁叙营和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在被告广州市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范围内对以上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1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056672021-07-3017:31:04:0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2021)粤0106民初9482号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与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晁叙营、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与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卢妙霞: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电话:020-83006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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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9
    2

    (2021)粤0106民初9480号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与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晁叙营、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与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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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948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被告- 陈育勋 马敏 谢舜杰 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 刘楚凤 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杜伟逢 罗玉涛 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晁叙营 焦昆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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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9480号罗玉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晁叙营、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第三人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将华强路1号珠控商务大厦项目的14层1401-1410号物业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告;2.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如下款项①应付未付的租金811970元整及逾期支付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计至租金付清之日止);②解除租赁关系后未及时返还租赁物的场地占用费895200元整及逾期付款利息(场地占用费及逾期付款利息计至返还场地及付清场地占用费之日止)。3、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811970元整和水电周转金174885.8元整不予返还;4.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未按时交还物业的违约金162394元整;5、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及财产保全费用;6、被告晁叙营和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在被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范围内对以上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1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056402021-07-3016:32:41:0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2021)粤0106民初9480号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与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晁叙营、美鑫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焦昆华与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罗玉涛: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电话:020-83006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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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9
    3

    (2021)粤0106民初8588号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庄作鑫、庄少涛、庄少彬、庄惠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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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858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庄少涛 庄惠群 庄作鑫 庄少彬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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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8588号庄作鑫、庄少涛、庄惠群:  原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庄作鑫、庄少涛、庄少彬、庄惠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双倍退还保证金扣除原告欠租金额后的差额697154.08元;二、被告返还租金2391023.79元;三、被告赔偿装修损失2773183.15元;四、被告支付损害损害36000元;五、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担保费、鉴定费。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材料。你方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16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39165502021-05-0815:45:55:831联系人:梁昭仪、张杳(2021)粤0106民初8588号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庄作鑫、庄少涛、庄少彬、庄惠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庄作鑫、庄少涛、庄惠群: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联系人:梁昭仪、张杳电话:020-830087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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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4

    (2021)粤0106民初8587号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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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858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杜伟逢 陈育勋 谢舜杰 罗玉涛 刘楚凤 马敏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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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8587号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  原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双倍退还保证金1623940元;二、被告赔偿装修损失3119831.05元;三、被告支付损害赔偿173364元;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担保费、鉴定费。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材料。你方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16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39165542021-05-0815:46:15:563联系人:梁昭仪、张杳(2021)粤0106民初8587号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谢舜杰、马敏、杜伟逢、罗玉涛、陈育勋、刘楚凤: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联系人:梁昭仪、张杳电话:020-830087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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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5

    (2021)粤0106民初8590号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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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859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李志强 邱海鸿 庄洽 赖德存 卢妙霞 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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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8590号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  原告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双倍退还保证金1111072元;二、被告返还租金2262841.09元;三、被告赔偿装修损失1897368.02元;四、被告支付损害赔偿197867元;五、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担保费、鉴定费。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材料。你方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16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39165672021-05-0815:46:51:573联系人:梁昭仪、张杳(2021)粤0106民初8590号广州钜美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卢妙霞、庄洽、邱海鸿、李志强、赖德存: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联系人:梁昭仪、张杳电话:020-830087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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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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