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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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霖桓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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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40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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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24 | 2021-09-30 |
2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占海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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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恢110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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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23 | 2021-09-30 |
3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新安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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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32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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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23 | 2021-09-30 |
4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奇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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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75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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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23 | 2021-09-29 |
5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靖靖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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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33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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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22 | 2021-09-30 |
6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洁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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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19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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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22 | 2021-09-30 |
7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兴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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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26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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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17 | 2021-09-30 |
8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兴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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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23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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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17 | 2021-09-30 |
9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屈启亮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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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22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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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17 | 2021-09-30 |
10 |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郑汉山润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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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执627号之二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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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1-09-17 | 2021-09-3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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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小云 林少荣 进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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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G01 | 2018-08-16 |
2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小成 林小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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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G91 | 2018-08-16 |
3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丽 张继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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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G28 | 2018-06-14 |
4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唐若铭 杨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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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G86G87中缝 | 2018-05-31 |
5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小军 黄凤艳 赵正波 曾正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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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 - | 2018-03-22 |
6 | (2018)陕07民初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高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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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G92 | 2018-02-15 |
7 | (2016)陕0721民初180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文彦庆 刘庆红 邵振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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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 - | 2018-01-06 |
8 | (2017)陕0721民初181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明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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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 - | 2018-01-06 |
9 | (2017)陕0721民初182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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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 - | 2017-12-26 |
10 | (2017)陕0721民初178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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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 - | 2017-12-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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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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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73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潘明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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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明双:本院受理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及邵利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陕0703民初273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陕西]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2021-10-12承办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崔粟电话:(0916)5518323邮编:7231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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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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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323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朱巨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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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余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703民初323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河坎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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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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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73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潘明芳 鲁世兵 潘明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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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陕0703民初2739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判决书和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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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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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80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巫德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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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首峰云、巫凤艳、首海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事由顺延),在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设庭公开审理此案。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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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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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80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首峰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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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巫凤艳、巫德松、首海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事由顺延),在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设庭公开审理此案。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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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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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80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首峰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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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巫凤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事由顺延),在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设庭公开审理此案。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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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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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80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巫凤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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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首峰云、巫德松、首海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事由顺延),在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设庭公开审理此案。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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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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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80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巫凤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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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首峰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事由顺延),在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设庭公开审理此案。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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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9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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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80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首海艳 收起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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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首峰云、巫凤艳、巫德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事由顺延),在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设庭公开审理此案。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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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10 |
公告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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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703民初273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潘明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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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及邵利霞、潘明喜、代芳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陕0703民初273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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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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