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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安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华社区新洲十一街祥祺投资大厦21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41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41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覃金明、施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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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覃金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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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郑邦辉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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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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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唐志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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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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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刘某某、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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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刘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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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李华昇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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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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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刘田明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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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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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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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起诉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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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原告李平方诉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李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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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李平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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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李平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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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李平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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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黄文华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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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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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11民初399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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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1民初39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泽信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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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11民初3998号深圳市泽信物流有限公司:原告刘美安与被告黄远才、深圳市泽信物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11民初399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164539.45元(详见赔偿清单);二、判令被告三在粤B981U0号车辆交强险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11000元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三、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07月04日15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法院联系人:李美琪电话:0755-2994183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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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2
    2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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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1241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高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黄潇 被告- 廖健异 深圳市高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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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4民初12413号 廖健异、深圳市高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廖健异、深圳市高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4民初1241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原告人民币11044元及自2021年3月29日(原告赔付被保险人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其中从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暂计350元);从2021年11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全国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上合共11394元(11044元+利息35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7月15日14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院联系人:黄潇 电话:0755-21981914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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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3

    (2022)粤0304民初1241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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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1241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当事人-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高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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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12413号廖健异、深圳市高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廖健异、深圳市高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4民初1241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原告人民币11044元及自2021年3月29日(原告赔付被保险人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其中从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暂计350元);从2021年11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全国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上合共11394元(11044元+利息35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7月15日14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法院联系人:黄潇电话:0755-21981914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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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4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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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7民初871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当事人- 李志标李嘉倩 被告- 李志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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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7民初8712号 李志标: 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李志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7民初8712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7月6日10时00分在龙岗第十八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法院联系人:李嘉倩 电话:0755-28910924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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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5

    (2022)粤0307民初8712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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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7民初871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当事人-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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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7民初8712号李志标: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李志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7民初8712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7月6日10时00分在龙岗第十八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法院联系人:李嘉倩电话:0755-28910924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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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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