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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及响科技

    广东及响科技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1501房自编1556(仅限办公)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莎与深圳市及响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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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403民初2581号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刘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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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2019-11-20 2019-12-30
    2

    毛起燕与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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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702民初483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毛起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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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07-22 2019-07-30
    3

    孙斌与万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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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92民初825号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孙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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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19-02-20 2019-05-17
    4

    袁春慧与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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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5民初17193号 名誉权纠纷

    原告-袁春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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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8-12-10 2018-12-29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305民初17193号 名誉权纠纷

    被告- 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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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G45 2018-11-20
    2 - 名誉权纠纷

    原告- 徐洁 被告- 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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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G68 2018-09-3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刘莎诉被告深圳市及响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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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403民初2581号 名誉权纠纷

    原告- 刘莎 当事人- 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及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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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及响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莎诉被告深圳市及响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赣0403民初2581号。因本院向你公司工商登记地址邮寄送达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原告对你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万元;3、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原告名誉损失5千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联系电话:0792-8619383。联系人:浔阳区人民法院东郊法庭李一清法官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28号石化总厂北区东郊法庭。邮政编码:332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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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2

    (2019)粤0305民初1559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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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5595号 名誉权纠纷

    当事人- 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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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5595号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宜诉被告深圳万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沙河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注:本公告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联系人:蒋侃、叶宛蓉联系电话:0755-86702526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沙河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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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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