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聂某青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56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聂某青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20 | 2021-08-05 |
2 |
傅某秀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49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傅某秀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3 |
黄某兴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50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黄某兴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4 |
潘某香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51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潘某香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5 |
杨某臣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43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杨某臣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6 |
肖银香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58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肖银香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7 |
聂某青、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46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聂某青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8 |
曹某球、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48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曹某球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9 |
李某英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45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某英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10 |
李某约申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12执1754号之一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某约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05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2)冀0104执1495号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2-07 | 详情 |
2 | (2022)冀0609执87号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1-12 | 详情 |
3 | (2022)冀0609执88号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1-12 | 详情 |
4 | (2022)津0110执84号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1-05 | 详情 |
5 | (2022)津0110执83号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1-05 | 详情 |
6 | (2022)津0110执82号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1-05 | 详情 |
7 | (2021)冀0108执2794号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19 | 详情 |
8 | (2021)津0114执5393号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14 | 详情 |
9 | (2021)津0116执15478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11 | 详情 |
10 | (2021)津0114执5128号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1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邓来娇诉被告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赣0104民初59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邓来娇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来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赣0104民初596号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和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联系人:龚乐联系电话:0791-85236591联系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南昌市三店西路227号邮政编码:330001 收起
...
展开
|
2022-04-12 |
2 |
原告樊发香诉被告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赣0104民初595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樊发香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赣0104民初595号原告樊发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O二二年三月十八日联系人:谢晓敏联系电话:0791-8513793联系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速裁办公室副楼402室南昌市三店西路227号邮政编码:330001 收起
...
展开
|
2022-03-18 |
3 |
原告尚小梅诉被告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赣0104民初597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 尚小梅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赣0104民初597号原告尚小梅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和举证期限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月三月十四日联系人:余尾伟联系电话:0791-85236215联系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庭南昌市三店西路227号邮政编码:330001 收起
...
展开
|
2022-03-14 |
4 |
原告谌水鸽诉被告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2)赣0104民初59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谌水鸽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赣0104民初593号原告谌水鸽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和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月三月二日联系人:郭起莲联系电话:0791-85217067联系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昌市青云谱区三店西路227号邮政编码:330001 收起
...
展开
|
2022-03-02 |
5 |
(2021)粤0106民初20381号陈碧庭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0381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陈碧庭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0381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碧庭诉被告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陈碧庭请求本院判令:1、两被告支付原告被拖欠的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劳动报酬5800元;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15分在凤凰第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540037612021-07-2817:21:35:0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2021)粤0106民初20381号陈碧庭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电话:83006674 收起
...
展开
|
2021-07-27 |
6 |
(2021)粤0106民初20382号彭文英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0382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彭文英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0382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彭文英诉被告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彭文英请求本院判令:1、两被告支付原告被拖欠的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劳动报酬8400元;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15分在凤凰第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540036542021-07-2816:14:44:0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2021)粤0106民初20382号彭文英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电话:83006674 收起
...
展开
|
2021-07-27 |
7 |
(2021)粤0106民初20385号陈英秀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0385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陈英秀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0385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英秀诉被告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陈英秀请求本院判令:1、两被告支付原告被拖欠的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劳动报酬5800元;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15分在凤凰第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540036672021-07-2816:15:34:0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2021)粤0106民初20385号陈英秀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电话:83006674 收起
...
展开
|
2021-07-27 |
8 |
(2021)粤0106民初20384号曹世先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0384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曹世先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0384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曹世先诉被告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曹世先请求本院判令:1、两被告支付原告被拖欠的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劳动报酬5800元;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15分在凤凰第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540037722021-07-2817:20:54:0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2021)粤0106民初20384号曹世先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电话:83006674 收起
...
展开
|
2021-07-27 |
9 |
(2021)粤0106民初20383号张进财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038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张进财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0383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进财诉被告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张进财请求本院判令:1、两被告支付原告被拖欠的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劳动报酬6200元;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15分在凤凰第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540036442021-07-2816:14:19:0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2021)粤0106民初20383号张进财与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电话:83006674 收起
...
展开
|
2021-07-27 |
10 |
(2021)粤0113民初11209号原告广州市久铂清洁配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3民初1120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久铂清洁配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11209号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久铂清洁配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原告广州市久铂清洁配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8713.1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3:00在本院大石法庭第三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五日539849052021-07-0717:20:17:0(2021)粤0113民初11209号原告广州市久铂清洁配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晨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原告,有限公司,开庭1153528 收起
...
展开
|
2021-07-05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