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华师兄弟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安宏基天曜广场1栋A座9G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优思企业管理咨询武汉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552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15 2021-05-13
    2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民初8116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2-31
    3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今时信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民初138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0-16 2020-12-14
    4

    北京德博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京0491民初3890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北京德博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19-12-02 2019-12-04
    5

    深圳市华师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民终4549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华师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8-01 2018-11-06
    6

    张健与深圳市华师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6民初24213号 合同纠纷

    原告-张健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7-12-12 2017-12-28
    7

    深圳市华师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甘肃赢在前沿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6)甘0102民初6714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016-12-14 2017-02-1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民初2735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2735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埃默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2735号广州埃默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1)粤0309民初27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广州埃默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费用26780元和违约金1339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联系人:吴嘉雯联系电话:0755-2105039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 展开
    2021-09-29
    2

    (2021)粤0309民初55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552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5524号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民初55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培训服务费和违约金合计人民币7570.5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被告微享公司负担。原告华师兄弟公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微享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1-07-23
    3

    (2021)粤0309民初2735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2735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埃默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2735号广州埃默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埃默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273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广州埃默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培训服务费26780元,违约金1339元,合计人民币28119元;二、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1年8月23日11时00分在大浪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联系人:吴嘉雯联系电话:0755-2105039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 展开
    2021-06-01
    4

    (2021)粤0309民初552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55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徽域商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5526号安徽徽域商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徽域商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552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安徽徽域商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培训服务费8240元,违约金412.00元,合计人民币8652.00元;二、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21日11时00分在大浪六楼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法院联系人:征林立电话:0755-21088074 收起

    ... 展开
    2021-05-06
    5

    (2021)粤0309民初55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552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5524号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552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北京微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培训服务费7210元,违约金360.50元,合计人民币7570.50元;二、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副本。本院定于2021年07月21日10时30分在大浪六楼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法院联系人:征林立电话:0755-21088074 收起

    ... 展开
    2021-04-29
    6

    (2021)粤0309执226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执226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今时信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2266号北京今时信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9民初1381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22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1-02-21
    7

    (2020)粤0309民初811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民初8116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8116号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师兄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熠训(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培训服务费63600.00元,违约金4081.00元,合计人民币67681.00元;二、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浪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本公告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毛帅雄联系电话:0755-21087472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八楼综合审判庭 收起

    ... 展开
    2020-08-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