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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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双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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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复558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圆方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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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3 | 2020-01-01 |
2 |
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银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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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民申2207号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深圳市金银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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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2-13 | 2020-01-08 |
3 |
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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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6执6362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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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9-12 | 2019-11-03 |
4 |
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强制清算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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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民算1号之二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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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20 | 2018-12-29 |
5 |
深圳市双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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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8执恢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双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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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18-10-17 00:00:00 | 2018-12-20 |
6 |
刘志、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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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6执恢1570号之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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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8-10-10 | 2019-03-27 |
7 |
深圳市万科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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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6执2822、2823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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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8-04-08 | 2019-03-21 |
8 |
深圳市金银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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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民终14257号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金银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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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12 | 2018-12-31 |
9 |
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鑫宝丰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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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执复301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异议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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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7-12-28 | 2019-01-08 |
10 |
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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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宝法民三初字第273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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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7-07-18 | 2018-12-3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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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执复558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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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复558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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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复558号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复议申请人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8执异66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3执复55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8执异66号执行裁定。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复558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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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2 |
(2019)粤0308执异6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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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执异6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圆方达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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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执异66号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圆方达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8执异66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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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
3 |
(2019)粤0308执异6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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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执异6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圆方达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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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执异66号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圆方达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8执异66号执行异议申请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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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
4 |
(2018)粤0308执恢34号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之一、终结执行裁定书之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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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8执恢34号 | - |
当事人- 深圳宝丰实业公司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沙头角支行 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博恩君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双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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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8执恢34号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宝丰实业公司):因你未履行本院作出并已生效的(2000)深盐法经初字第18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沙头角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立执行案号为(2001)深盐法执字第80号案,该案因未能执得全部案款而终结该次执行程序。关于该生效判决所涉债权由原申请执行人转让给北京市博恩君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依法恢复执行,立执行案(2018)粤0308执恢34号,以(2018)粤0308执恢34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北京市博恩君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该债权由北京市博恩君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给深圳市双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依法以(2018)粤0308执恢3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变更深圳市双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双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本院依法以(2018)粤0308执恢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案的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8执恢34号、(2018)粤0308执恢34号之一、(2018)粤0308执恢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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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4 |
5 |
(2018)粤0306执恢157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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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6执恢1570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刘志 被告- 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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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恢1570号深圳市康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志与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03)深宝法房初字第4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6月1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恢15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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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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