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泓皮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4执13574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1-01-26 | 2021-04-20 |
2 |
广州市新卓豪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07民初58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州市新卓豪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展开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0-12-08 | 2020-12-31 |
3 |
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中山市萌贝贝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07执3228号之三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0-11-25 | 2020-12-15 |
4 |
中山市萌贝贝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与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2071民初16287号之一 | 返还原物纠纷 |
原告-中山市萌贝贝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08-26 | 2020-12-24 |
5 |
谢宝英与吴少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07民初2457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谢宝英 收起
...
展开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0-08-15 | 2020-09-29 |
6 |
何东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163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何东艺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4 | 2020-09-02 |
7 |
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尼尔胜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07执18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0-08-03 | 2020-09-03 |
8 |
中山市萌贝贝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与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柯全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65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山市萌贝贝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23 | 2020-12-16 |
9 |
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与广州诺玛皮革有限公司、张小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97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06 | 2020-12-12 |
10 |
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东泓皮革有限公司、何东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4民初95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3-09 | 2020-09-0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6民终1970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97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诺玛皮革有限公司 张小玲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6民终1970号广州诺玛皮革有限公司、张小玲: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诺玛皮革有限公司、张小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民终1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7民初4443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广州诺玛皮革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08874.8元并支付违约金(以308874.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上诉人张小玲对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上诉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15元,由上诉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负担2383.68元,被上诉人广州诺玛皮革有限公司、张小玲负担2531.3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830元(上诉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广东彩诗纺织有限公司负担4767.35元,被上诉人广州诺玛皮革有限公司、张小玲负担5062.6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20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