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福云明

    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桂社区白石路3818号阳光粤海花园二期3栋1709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执保1017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28 2020-08-19
    2

    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执保2321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28 2020-08-14
    3

    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财保583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28 2020-04-07
    4

    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执317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20 2020-08-14
    5

    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宙飞行器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云明公司)、原审第三人天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彩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民终221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12 2019-09-26
    6

    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保15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04-24 2019-07-01
    7

    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粤0305民初134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亚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7-03-21 2018-12-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129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执129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荣保红 被告- 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290号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荣保红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20]338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2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2-04
    2

    (2019)粤0391执317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执31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91执3179号深圳市福云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2212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91执317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9-11-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