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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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杜建国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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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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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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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0)粤03执异1215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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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异1215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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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异1215号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杜建国、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裁定拍卖杜建国名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C座C1703号房产。异议人韦家龙不服,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完毕。本院依法作出(2020)粤03执异12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韦家龙之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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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
| 2 |
(2020)粤03执异1181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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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异1181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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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异1181号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杜建国、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裁定拍卖杜建国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银湖国际会议中心A8栋丹桂阁4F房产。异议人杜建欣不服,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完毕。本院依法作出(2020)粤03执异11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杜建欣之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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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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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297号评估报告结果公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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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29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杜建国 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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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1297号之五杜建国、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杜建国、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委托深圳大信利商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被执行人杜建国名下持有的深圳市经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的现值进行评估并已作出深大信评报字[2020]第005号报告书。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本院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报告,内容为:上述财产的现值评估价为人民币4080765.93元。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不提出,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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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
| 4 |
(2020)粤03执1297号拍卖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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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29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杜建国 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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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1297号之四杜建国、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杜建国、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拍卖通知书》,内容为:本院将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10时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3)予以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杜建国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银湖国际会议中心A8栋丹桂阁4F房产(不动产权证号:2000172848)。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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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
| 5 |
(2020)粤03执129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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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29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杜建国 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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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1297号杜建国、深圳市风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莛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250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12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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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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