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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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佛山市峰和汽车美容养护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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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执1090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当事人-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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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9 | 2021-08-17 |
2 |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佛山市骏喜捷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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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执1091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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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30 | 202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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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周国明、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一案行政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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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71行初39号 |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
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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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1-02-26 | 2021-04-27 |
4 |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白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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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执10577号之二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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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12-08 | 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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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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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民初3856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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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7-01 | 2020-09-17 |
6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枫叶路店、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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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10770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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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4-13 | 202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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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百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枫叶路店、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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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2227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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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3-25 | 2020-12-22 |
8 |
林永坚、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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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终20121号 | 物权保护纠纷 |
上诉人-林永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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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19-12-24 |
9 |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市和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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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辖终246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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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5 | 2019-12-10 |
10 |
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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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执恢438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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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7 | 2019-12-2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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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105民初11083号佛山市百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枫叶路店、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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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1108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百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枫叶路店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集群车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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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民初11083号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枫叶路店、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百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集群车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市集群车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110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点如下:一、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返还粤Y515P9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原车总成(车架),并将粤Y515P9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组装复原至原车总成(车架)上;二、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为拆除不合格车身总成(车架)支出的拆借费用人民币7000元;三、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车费用人民币36000元;四、依法判令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1年12月8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公告送达法律文书。540412752021-09-0615:24:49:0联系人:张伟雄、林志邦(2021)粤0105民初11083号佛山市百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枫叶路店、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枫叶路店、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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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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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保1453号刘荣清、蔡美华与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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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保145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刘荣清 蔡美华 被告-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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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保1453号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荣清、蔡美华与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1453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16726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540268102021-08-2316:31:50:40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1)粤0105执保1453号刘荣清、蔡美华与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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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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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17346号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揭海、黄仁明、何浩坚、肖文君清算责任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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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17346号 | 清算责任纠纷 |
原告-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揭海 肖文君 何浩坚 黄仁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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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17346号揭海、黄仁明、何浩坚、肖文君: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揭海、黄仁明、何浩坚、肖文君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16时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024012021-07-2716:53:28:619联系人:王越、童宙轲(2021)粤0106民初17346号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揭海、黄仁明、何浩坚、肖文君清算责任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揭海、黄仁明、何浩坚、肖文君: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人:王越、童宙轲电话:020-8300665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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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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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363号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白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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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363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白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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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363号白峰(公民身份号码:220502197908061210):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白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3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白峰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保证金90,000元给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10元,由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负担11,755元,被告白峰负担11,755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528565182019-10-1116:09:56:166(2019)粤0113民初363号原告广州市集群车宝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白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判决,告白,公告,原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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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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