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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思旭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七星创意工厂A栋103
    • 简介:-
    • 法律诉讼 75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7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无相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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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2210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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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2-15
    2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钰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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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2213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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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2-15
    3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昊源钰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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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221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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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2-15
    4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谷钦锋、广州享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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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73民初1354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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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2020-11-12 2021-07-16
    5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徐雪菲、广州金品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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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73民初135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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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2020-11-12 2020-11-19
    6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宏达电子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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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2209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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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2021-02-03
    7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成实业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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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221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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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2020-12-15
    8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志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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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4037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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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1-05-17
    9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王玲、广州巨优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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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73民初1353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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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2020-09-24 2020-10-09
    10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程恒奇、广州市鹰腾励成贸易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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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73民初135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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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2020-09-24 2020-10-09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金品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徐雪菲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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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G32 2020-08-1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4民初52574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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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2574号之一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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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2574号之一余晓航: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余晓航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被告余晓航应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33741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余晓航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付款义务。本案案件受理费498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七月一日本公告于当日刊登于本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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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1
    2

    深圳市鑫力捷科技有限公司(2020)粤03民初2993号起诉状、传票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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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2993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鑫力捷科技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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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2993号深圳市鑫力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鑫力捷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民初2993号。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证据交换的时间为2020年11日12日15时00分,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6时00分,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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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1
    3

    特拉普(深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20)粤03民初2991号起诉状、传票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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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299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特拉普(深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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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2991号特拉普(深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特拉普(深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民初2991号。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证据交换的时间为2020年11日12日14时30分,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5时30分,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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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1
    4

    (2020)粤0309执403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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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40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志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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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4037号深圳市志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2960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40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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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2
    5

    (2020)粤0304民初5257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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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2574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余晓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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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2574号余晓航: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余晓航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公告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3月5日9点15分,请你在开庭前20分钟到本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二月七日(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官网)联系人:李助理联系方式:0755-2198158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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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5
    6

    (2019)粤0304执1304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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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130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同安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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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13041号深圳市同安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3374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130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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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30
    7

    (2018)粤0304民初3031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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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3031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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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30319号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18)粤0304民初303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1221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59525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9日起计算;以116968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2日起计算,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995元、保全费4118元(受理费、保全费已由原告预交),合计15113元,由原告负担42元,由被告负担15071元。如不服本判决,应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一月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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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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