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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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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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2执809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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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22 |
2 |
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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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2执70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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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9-29 | 2020-11-02 |
3 |
昆明市禄劝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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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28执388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昆明市禄劝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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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09-21 | 2020-09-30 |
4 |
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与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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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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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4-03 | 2020-08-31 |
5 |
邓志红、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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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2执88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邓志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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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2-24 | 2020-03-27 |
6 |
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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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执保6号 | 财产保全 |
当事人-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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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0-02-07 | 2020-04-08 |
7 |
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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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3民初56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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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19-12-26 | 2020-01-03 |
8 |
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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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1执397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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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19-09-23 | 2019-12-30 |
9 |
昆明市禄劝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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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28民初9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市禄劝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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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9-07-18 | 2019-09-12 |
10 |
祝文明、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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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02执652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祝文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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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19-07-09 | 2019-08-0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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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云0103执5436号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6-19 | 详情 |
2 | (2020)云0128执388号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16 | 详情 |
3 | (2019)云0111执3975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4-08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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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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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 被告-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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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0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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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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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3民初56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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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查封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10000元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作出(2019)云0103民初56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限额价值210000元的财产。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之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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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
3 |
(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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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 当事人-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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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受理(2019)云0102民初12283号原告昆明市官渡区普丹禽蛋经营部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黑林铺法庭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二〇年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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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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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3民初56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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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0103民初5668号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即2019年12月16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楼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进行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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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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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3民初56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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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大京脉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仁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云0103民初5668号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即2019年11月8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楼1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进行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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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
6 |
(2018)云0102民初61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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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02民初615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邓志江 当事人-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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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6155号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志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云0102民初61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邓志江欠款本金人民币264006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上述欠款金额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52元,由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北门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六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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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
7 |
(2018)云0102民初64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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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02民初645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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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6455号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诉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云0102民初64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5日签订的《国正中老铁路食材供应链合同》;二、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40000元;三、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3231元及相应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自2018年2月10日起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795元、保全费1394元、保全担保费1961元、公告费520元由被告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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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
8 |
(2018)云0102民初61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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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02民初615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邓志红 当事人-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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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6155号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志红诉你买卖合同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物资采购款264006.00元;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2801.2元;三、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和勤政廉政执法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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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
9 |
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诉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仁海买卖合同纠纷案送达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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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11民初78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徐仁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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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11民初7824号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仁海:本院受理的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现在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11民初7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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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8 |
10 |
原告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诉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仁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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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11民初782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徐仁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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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11民初7824号云南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仁海:原告云南农垦华清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将依法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另,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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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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