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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建房

    深圳市易建房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4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旭、深圳市易建房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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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5026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刘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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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8-28 2020-12-2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11021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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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102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崔祯霞 当事人- 深圳市易建房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棕榈湾易房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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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1021号之一深圳市棕榈湾易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建房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崔祯霞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268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10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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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9
    2

    (2020)粤0305执502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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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502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旭 被告- 深圳市易建房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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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5026号深圳市易建房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旭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9]2043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50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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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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