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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纪东耀

    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亮马河北岸9号-8218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如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京73民终3012号 委托创作合同纠纷

    当事人-北京如戏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10-27 2020-10-29
    2

    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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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执2737号之二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4-26 2020-08-03
    3

    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执2737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4-26 2020-07-29
    4

    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民终8501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上诉人-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12 2019-09-06
    5

    李绚彦与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京0105民初42923号 委托创作合同纠纷

    原告-李绚彦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9-06-28 2020-11-05
    6

    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与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91民初34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01-10 2019-03-14
    7

    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91民初34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8-09-19 2020-08-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91执273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执273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91执2737号海宁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东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盈峰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8501号、(2018)粤0391民初347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91执27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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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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