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虎门南栅

    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管理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1972民初10494号(应诉: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粤1972民初10494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原告- 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活力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粤1972民初10494号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诉讼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审限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原告诉称,原告与第三人合同纠纷案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606民初10857号、(2019)粤0606民初10856号生效判决,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113民初6235号生效判决,原告均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未能实现债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原告发现第三人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1日,是一家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目前是第三人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各被告作为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款,抽逃出资,恶意处置公司资产,过度控制公司,导致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间财产混同或公司人格形骸化,严重侵害到债权人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判令:1.各被告对(2019)粤0606民初10856号、(2019)粤0606民初10857号、(2019)粤0113民初6235号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第三人对原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各被告对第三人的前述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总计本金人民币1847659.4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8月18日利息为人民币767931元,从2020年8月19日起以人民币1847659.4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2.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9时30分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50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方应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上一篇(2021)粤1972民初12704号-公告应诉-黄伟明下一篇(2021)粤1972执异97号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叶美婷) 收起

    ... 展开
    2021-08-16
    2

    (2020)粤0606民初2795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6民初27959号 -

    原告- 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作出(2020)粤0606民初27959号民事裁定书,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本案裁定:驳回原告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08
    3

    (2020)粤0606民初27131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6民初27131号 -

    原告- 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作出(2020)粤0606民初27131号民事裁定书,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本案裁定:驳回原告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08
    4

    (2020)粤0606民初2795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6民初27959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被告-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 活力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市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后,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06民初27959号案件诉讼请求:一、撤销(2020)粤0606执异481号执行裁定书;二、请求依法追加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2019)粤0606执1833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在(2019)粤0606执18337号案件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0-11-12
    5

    (2020)粤0606民初27131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6民初27131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被告-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 活力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市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后,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06民初27131号案件诉讼请求:一、撤销(2020)粤0606执异411号执行裁定书;二、请求依法追加被告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2019)粤0606执18335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在(2019)粤0606执18335号案件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0-11-12
    6

    (2020)粤0606执异411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6执异4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 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关于本院(2019)粤0606执18335号申请执行人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锦州金裕瑞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东莞市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宇贸易有限公司、活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南栅工业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2020)粤0606执异411号执行裁定书,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2020)粤0606执异4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如下:驳回申请人锦州金裕瑞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追加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09-2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