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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信村镇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镇石镜街77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98
    • 法院公告 6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9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文龙电器服务部、丁文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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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2民初35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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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1-01-29 2021-02-10
    2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石华、范亚芬等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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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85民特647号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当事人-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蓝石华
    范亚芬
    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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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9-10-18 2019-10-29
    3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海明、蒋红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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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85民初440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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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9-08-28 2019-10-18
    4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洪华、相素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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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85民初31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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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9-06-26 2019-10-24
    5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郑日辉、王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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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85民初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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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9-04-01 2019-11-06
    6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远通电缆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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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85民特10号 担保物权纠纷

    申请人-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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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9-01-24 2019-10-23
    7

    潘晓峰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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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85执3564号 -

    申请执行人-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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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8-08-21 2018-11-02
    8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夏雨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博达防水剂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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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85民初247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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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8-08-03 2018-11-02
    9

    张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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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85执34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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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8-07-13 2018-08-21
    10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小莲、张春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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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85民初27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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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8-06-14 2019-01-15

    法院公告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浙0185民催4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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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示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G65 2019-08-20
    2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郓城县宁宏喷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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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示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G33 2019-08-08
    3 (2019)浙0185民催5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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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示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七版 2019-07-08
    4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常州市子颖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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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示催告 临安市人民法院 G75 2019-04-19
    5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长兴德田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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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G95 2018-10-21
    6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上海讯燕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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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七版 2018-07-3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浙0112民初63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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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2民初6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何光莲 鲍金林 何齐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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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光莲、鲍金林、何齐悦: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光莲、鲍金林、何齐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12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何光莲、鲍金林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11928.99元[暂计算至2019年11月30日止,之后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息)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二、被告何齐悦对上述第一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何光莲、鲍金林、何齐悦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4元,由被告何光莲、鲍金林、何齐悦共同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7月3日联系人:陈菲电话:0571-61075032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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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3
    2

    关于向何光莲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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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2民初6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何光莲 鲍金林 何齐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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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2民初636号何光莲(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花桥村):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何光莲、鲍金林、何齐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何光莲、鲍金林立即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据此产生的利息11928.99元(据此暂计算至2019年11月30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款项付清日止);二、判令被告何齐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因被告何光莲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定于2020年6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1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2020年3月27日联系人:陈菲电话:0571-61075032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90963322020-03-2717:00:00:0关于向何光莲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的公告2248301送达公告送达公告http://fy.lanews.com.cn/content/2020-03/27/content_9096332.htmnull1/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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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7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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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85民催12号之二 -

    当事人-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合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金星达包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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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85民催12号之二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金星达包装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出票人为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淄博合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300000元、票据号码为3200005124823671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0年2月27日作出(2019)浙0185民催1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金星达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承办人:胡晴环联系电话:0571-61072770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90213602020-03-0518:05:47:0公告2248301送达公告送达公告http://fy.lanews.com.cn/content/2020-03/05/content_9021360.htmnull1/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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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5
    4

    关于山东省博兴县金星达包装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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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85民催12号 申请公示催告

    当事人-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合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金星达包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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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85民催12号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金星达包装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为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淄博合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300000元、票据号码为3200005124823671),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承办人:胡晴环联系电话:0571-61072770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89829532019-12-0416:35:38:0关于山东省博兴县金星达包装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公告2248301送达公告送达公告http://fy.lanews.com.cn/content/2019-12/04/content_8982953.htmnull1/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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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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