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沧龙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4区鸿基花园三期3栋B22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吴辉与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吴辉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民终13093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民终1309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13093号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 收起

    ... 展开
    2020-11-26
    2

    (2020)粤03民终13093号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传票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民终1309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13093号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金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吴辉以及原审被告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传票。本院定于二○二〇年九月十七日十时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依法审理本案,合议庭成员:卢艳贝、张泽、黄燕璇,法官助理兼书记员:李秋敏、刘绍君。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注:本公告于二○二〇年七月九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0-07-09
    3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二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二 劳动合同纠纷

    当事人-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二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辉(被上诉人)诉被告你方及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上诉人)、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离开原住址,本院无法与你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上诉人不予支付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60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19-12-19
    4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一 劳动合同纠纷

    当事人-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一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辉诉被告你方及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离开原住址,本院无法与你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吴辉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605元。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450元,共计46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吴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19-12-19
    5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 吴辉 被告-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一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辉诉被告你方及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离开原住址,本院无法与你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吴辉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605元。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450元,共计46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吴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19-12-19
    6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二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 吴辉 当事人-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鹰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7056号之二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辉(被上诉人)诉被告你方及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上诉人)、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离开原住址,本院无法与你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上诉人不予支付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60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19-12-19
    7

    公告起诉、传票等(2019)粤0307民初7056号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 吴辉 当事人-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 被告-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及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辉诉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及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案件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通知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起诉状副本[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费人民币45605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开庭时间:2019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横岗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民事裁定书(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八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2019-08-09
    8

    公告起诉、传票等(2019)粤0307民初7056号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7民初705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当事人-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辉诉被告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及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7056号案件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通知深圳市大秦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沧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起诉状副本[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费人民币45605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开庭时间:2019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横岗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民事裁定书(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八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2019-08-0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