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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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念洲与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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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91执132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胡念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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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11-29 | 2018-12-13 |
2 |
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与胡念洲湖北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潮州商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家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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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辖终907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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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5-24 | 2018-08-21 |
3 |
陈少贤与深圳国泰华纺织品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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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91执1526号之一 | 企业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陈少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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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7-12-20 00:00:00 | 2018-11-23 |
4 |
胡念洲与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力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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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28200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胡念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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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7-12-20 | 2019-06-02 |
5 |
陈少贤、深圳国泰华纺织品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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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91执1526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陈少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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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7-12-20 | 2018-12-30 |
6 |
陈少贤与深圳国泰华纺织品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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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91民初1059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陈少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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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7-08-22 00:00:00 | 2018-08-13 |
7 |
陈少贤、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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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91民初1059号之一 | 企业借贷纠纷 |
申请人-陈少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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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7-05-17 | 2020-08-2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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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粤0391执118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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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91执118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天天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缔傲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博明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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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本院在执行(2017)粤0391执118号等案件过程中(案件详情见附表),经查,被执行人黄国庭等人(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一、(2017)粤0391执118号等案件(案件详情见附表)失信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将被执行人黄国庭等人(具体信息详见附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2017)粤0391执118号等案件(案件详情见附表)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为:对被执行人黄国庭等人(具体信息详见附表)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附表:(2017)粤0391执118号案被执行人黄国庭(2017)粤0391执132号案被执行人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粤0391执586号案被执行人福州缔傲科技有限公司、金乃明(2017)粤0391执61号案被执行人秦帅(2017)粤0391执63号案被执行人李宏挥(2017)粤0391执561号案被执行人王志林(2017)粤0391执649号案被执行人惠州博明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粤0391执258号案被执行人杜泳萱(2017)粤0391执155号案被执行人深圳市天天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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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
2 |
(2017)粤0391执152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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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91执152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陈少贤 被告- 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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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91执1526号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陈少贤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7)粤0391民初105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1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91执15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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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 |
3 |
(2016)粤0304民初24801号撤诉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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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801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 朱迎佳 被告- 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 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 陈勤丰 黄爱珍 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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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801号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陈勤丰、黄爱珍、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迎佳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0304民初248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朱迎佳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4156元(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减少诉讼请求为50元,本院收取25元(原告多交部分本院予以退回),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八月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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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
4 |
(2016)粤0304民初24798号撤诉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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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798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 李宝玲 被告- 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 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 陈勤丰 黄爱珍 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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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798号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陈勤丰、黄爱珍、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宝玲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0304民初247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李宝玲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4437元(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减少诉讼请求为50元,本院收取25元(原告多交部分本院予以退回),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八月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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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
5 |
(2016)粤0304民初24799号撤诉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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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799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 陈冰 被告- 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 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 陈勤丰 黄爱珍 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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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799号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陈勤丰、黄爱珍、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冰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0304民初247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陈冰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2359元(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减少诉讼请求为50元,本院收取25元(原告多交部分本院予以退回),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八月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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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
6 |
(2016)粤0304民初24797号撤诉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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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797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 郑雪梅 被告- 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 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 陈勤丰 黄爱珍 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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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4民初24797号深圳市国泰华天天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陈勤丰、黄爱珍、深圳前海国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雪梅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0304民初247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郑雪梅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31894元(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减少诉讼请求为50元,本院收取25元(原告多交部分本院予以退回),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八月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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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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