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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东兴街中段
    • 简介:-
    • 法律诉讼 567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65

    法律诉讼567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媛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陕0881执3128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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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30
    2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永鹏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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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594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29
    3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林中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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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579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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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29
    4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崔建刚等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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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恢1680号 -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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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29
    5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本军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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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593号 -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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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29
    6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来义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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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24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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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29
    7

    曹英男、高林祥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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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59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29
    8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玉山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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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612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09-29
    9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荣亮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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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5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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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7 2021-09-30
    10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荣亮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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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执350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1-09-27 2021-09-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6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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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陕0881民初13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光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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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张光田、高文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张光田、高文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6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3年6月21日起至全部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利率按18‰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11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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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1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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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83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尚志军 高霞霞 仁怀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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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刘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尚志军、高霞霞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9852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3月31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止,按月利率9.3‰计算;从2015年2月11日起至借款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2.09‰计算),由被告刘军、任怀院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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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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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48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白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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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及被告白向阳、王星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1)陕0881民初4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406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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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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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64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段俊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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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建雄、王二锁、张建军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881民初6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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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1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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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62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神木市助农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张斌 张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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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振平、杨彩霞、张孝良、神木市助农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881民初6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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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1
    6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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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26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苗健雄 贺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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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贺雄、刘国平、苗健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881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贺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95850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14年10月21日起至全部借款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按逾期利率14.85‰计算),被告刘国平、苗健雄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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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9
    7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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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64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段俊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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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王建雄、王二锁、张建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段俊林、王建雄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99999元及利息(利息从2013年5月11日起按月利率18‰计算至全部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由被告王二锁、张建军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11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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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8
    8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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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31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阳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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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胡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881民初31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胡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从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月利率按7.62‰计算,从2020年9月30日起至借款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月利率按9.906‰计算);被告王阳飞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王阳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胡超追偿。)。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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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2
    9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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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399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高偏偏 王润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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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偏偏、王润芳、王宏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请要求:1.判令被告高偏偏、王润芳立即原告贷款本金1万元及利息69462.43元(利息暂算至2021年6月8日,实际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日止,利息从2015年9月2日起至全部本息偿还完毕为止按12‰计算),由王宏利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依法由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满后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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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8
    10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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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881民初48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高美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高军、王璐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由被告高军偿还原告贷本金91207.77元及利息,由王璐及你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本案诉讼费用由你们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11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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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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