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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邦融资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1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黄海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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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黄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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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俞新年、黄海、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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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申请执行人-尹玉珍
    黄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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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尹玉珍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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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尹玉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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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张真强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新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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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张真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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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毛丽萍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新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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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毛丽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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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张真强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新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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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张真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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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张真强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新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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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张真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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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毛东辉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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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毛东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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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毛东辉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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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毛东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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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毛东辉与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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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毛东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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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91民初5152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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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15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黄海 被告- 俞新年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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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91民初5152号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原告黄海与被告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5152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5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黄海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黄海借款利息(其中一笔以5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6%,自2018年6月1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另一笔以5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4.5%,自2018年6月12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黄海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海负担112元,由被告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负担259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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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9
    2

    (2019)粤0391民初5152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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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15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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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91民初5152号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原告黄海与被告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5152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5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黄海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黄海借款利息(其中一笔以5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6%,自2018年6月1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另一笔以5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4.5%,自2018年6月12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黄海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海负担112元,由被告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负担259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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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9
    3

    (2019)粤0391民初3502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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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35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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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91民初3502号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关于原告尹玉珍与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3502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尹玉珍借款本金200000元;二、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尹玉珍借款利息(以2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9%,自2018年7月2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尹玉珍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20元,由原告尹玉珍负担202元,由被告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负担481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0755-86705770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注:本公告于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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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5
    4

    (2019)粤0391民初3502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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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35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尹玉珍 被告-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俞新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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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91民初3502号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关于原告尹玉珍与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3502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尹玉珍借款本金200000元;二、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尹玉珍借款利息(以2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9%,自2018年7月2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尹玉珍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20元,由原告尹玉珍负担202元,由被告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负担481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0755-86705770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注:本公告于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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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5
    5

    (2019)粤0391民初515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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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15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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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黄海诉被告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515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02月13日09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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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3
    6

    (2019)粤0391民初515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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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15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黄海 被告- 俞新年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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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黄海诉被告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515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俞新年、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02月13日09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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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3
    7

    (2019)粤0391民初350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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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35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尹玉珍 被告- 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俞新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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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尹玉珍诉被告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350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俞新年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5日16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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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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