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8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动力总成系统,关门,闭合,和舒适系统,电动机驱动,安全和底盘系统,驾驶员信息系统,电子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传感器,被动安全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以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车身电子与安全系统,车载通讯连接系统,汽车仪表与显示器,车辆内部模块,车载多媒体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动力总成系统,关门,闭合,和舒适系统,电动机驱动,安全和底盘系统,驾驶员信息系统,电子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传感器,被动安全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以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车身电子与安全系统,车载通讯连接系统,汽车仪表与显示器,车辆内部模块,车载多媒体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七,自有房屋租赁,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动力总成系统,关门,闭合,和舒适系统,电动机驱动,安全和底盘系统,驾驶员信息系统,电子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传感器,被动安全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以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车身电子与安全系统,车载通讯连接系统,汽车仪表与显示器,车辆内部模块,车载多媒体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动力总成系统,关门,闭合,和舒适系统,电动机驱动,安全和底盘系统,驾驶员信息系统,电子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传感器,被动安全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以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车身电子与安全系统,车载通讯连接系统,汽车仪表与显示器,车辆内部模块,车载多媒体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七,自有房屋租赁,八,第二类医疗器械和日用口罩,非医用,的销售,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