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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科新农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5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8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6
    • 送达公告 18

    法律诉讼8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伟、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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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504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王伟
    周其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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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30
    2

    周其华、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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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440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王伟
    周其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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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30
    3

    曾航、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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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345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曾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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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30
    4

    周一鸣、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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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371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周一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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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6-07
    5

    周一鸣、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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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2252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周一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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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6-07
    6

    张军、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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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84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张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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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6-07
    7

    刘辉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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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2043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刘辉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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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6-07
    8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毛越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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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88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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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05-25 2021-05-28
    9

    于彬、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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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243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于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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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14 2021-05-18
    10

    徐芬、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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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351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徐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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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6-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6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05执5482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29 详情
    2 (2021)粤0305执2438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2-01 详情
    3 (2021)粤0305执1466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20 详情
    4 (2021)粤0305执741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2 详情
    5 (2021)粤0305执548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8 详情
    6 (2021)粤0305执9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4 详情
    7 (2021)粤0305执283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4 详情
    8 (2021)粤0305执7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2 详情
    9 (2020)粤0305执15760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21 详情
    10 (2020)粤0305执15267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02 详情

    送达公告1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5执13517号送达公告限制消费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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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351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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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3517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毛越东: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芬与被执行人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毛越东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3517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联系人:谭勉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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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6
    2

    (2021)粤0305执146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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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46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崔哲斌 被告-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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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466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崔哲斌与被执行人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466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该执行决定书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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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3

    (2021)粤0305执54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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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44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周其华 当事人-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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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440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周其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601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4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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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4

    (2021)粤0305执55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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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50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王伟 当事人-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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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504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601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5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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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5

    (2021)粤0305执534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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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34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曾航 当事人-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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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345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曾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601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3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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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6

    (2021)粤0305执371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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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371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周一鸣 被告-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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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3718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周一鸣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260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37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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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8
    7

    (2021)粤0305执74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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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74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谢瑜 被告-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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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741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谢瑜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601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7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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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5
    8

    (2021)粤0305执54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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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4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白湘华 被告-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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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48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白湘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601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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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2
    9

    (2021)粤0305执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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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邹启明 被告-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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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7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邹启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0567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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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6
    10

    (2020)粤0305执1576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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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576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磊 被告-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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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5760号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279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57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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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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