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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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彩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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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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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全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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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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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有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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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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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凤梅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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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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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陶延曲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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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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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小丽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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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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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桂福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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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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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岑贞浩、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卡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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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卡纠纷 |
申请人-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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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黄焕明、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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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卡纠纷 |
申请人-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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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先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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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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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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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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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000号 | 信用卡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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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000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陆迪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陆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借款本金19826.81元及利息12011.51元、费用(包含违约金及手续费)17113.26元(利息及违约金、手续费暂计至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1日起的利息及违约金、手续费按《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桂盛信用卡章程》、《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桂盛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另计);二、被告陆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案件受理费928元,减半收取计464元,由被告陆迪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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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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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223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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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2234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覃花娇、何飞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2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何飞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22485.55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6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4902170319724《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二、被告何飞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三、被告覃花娇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448元,减半收取计724元,由被告何飞宇、覃花娇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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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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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46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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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462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大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4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黄大昭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587.6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346.73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大昭于2018年7月2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二、被告黄大昭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案件受理费637元,由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96元,由被告黄大昭负担14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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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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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4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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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47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蒙永杰、岑露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5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蒙永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9999.99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8473.82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5102180883523《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二、被告蒙永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三、被告岑露琳对被告蒙永杰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384元,由被告蒙永杰、岑露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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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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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224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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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2247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农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22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农燕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12163.57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6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510217106899《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二、被告农燕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案件受理费810元,减半收取计405元,由被告农燕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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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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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4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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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48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小妹、杨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5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黄小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6212.66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5102174247301《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二、被告黄小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三、被告杨宁对被告黄小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094元,由被告黄小妹、杨宁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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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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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5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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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50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卫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5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赵卫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4861.46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5102181123864《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案件受理费1290元,由被告赵卫乐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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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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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4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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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49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潘卫品、陆银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5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潘卫品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556.47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5102185213541《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二、被告潘卫品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三、被告陆银凤对被告潘卫品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622元,由被告潘卫品、陆银凤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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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9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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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5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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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52号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肖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黄肖茫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8480.35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5102171190441《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案件受理费1377元,由被告黄肖茫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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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10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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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022民初355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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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1)桂1022民初35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赵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9939.53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编号615102173239662《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另计);二、被告赵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元。案件受理费1402元,由被告赵浪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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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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