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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枢信息

    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B1-303室-1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0101执436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2021-06-16 2021-07-02
    2

    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0101执43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2021-06-16 2021-07-01
    3

    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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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70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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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3-08
    4

    叶敏等与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2民辖终1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叶敏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4-29
    5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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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京0101民初15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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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2019-08-14 2019-11-27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京0101民初218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叶敏 陈凌岳 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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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一、四版中缝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京0101执4366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20 详情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6民初7089号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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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70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陈凌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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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7089号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0)粤0106民初7089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94008.2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2019年1月19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以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期间的利息;另以330794.8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以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期间的利息);二、被告陈凌岳对被告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170元,由被告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共同负担。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537158122020-12-1715:48:52:77联系人:陈伟玲、陈宇帆(2020)粤0106民初7089号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联系人:陈伟玲、陈宇帆电话:020-830085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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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6
    2

    (2020)粤0106民初7089号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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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70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陈凌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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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7089号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8月27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3532652020-05-2015:35:11:828联系人:陈伟玲、陈宇帆(2020)粤0106民初7089号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凌岳: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联系人:陈伟玲、陈宇帆电话:830085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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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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