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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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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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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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与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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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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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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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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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5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易天富 被告- 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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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易天富与你单位要求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慈劳人仲案字〔2018〕第0105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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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
| 2 |
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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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冯昌银 被告- 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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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冯昌银与你单位要求补发工资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慈劳人仲案字〔2018〕第0104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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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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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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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黄定旭 被告- 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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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黄定旭与你单位要求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慈劳人仲案字〔2018〕第0100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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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
| 4 |
慈劳人仲案字[2018]00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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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099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曾昭荣 被告- 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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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曾昭荣与你单位要求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慈劳人仲案字〔2018〕第0099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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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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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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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胡志言 被告- 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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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胡志言与你单位要求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慈劳人仲案字〔2018〕第0102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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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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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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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劳人仲案字[2018]010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黄元江 被告- 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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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黄元江与你单位要求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慈劳人仲案字〔2018〕第0101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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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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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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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03民初1221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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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03民初12213号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浙0203民初12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支付39850元,并支付以39850元中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17年12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本案受理费796元,减半收取398元,由被告宁波健康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本院。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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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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