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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车合创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B1001、1002、1003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2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与钟秋琼、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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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3民终5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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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3 2020-12-30
    2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志富、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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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3民终51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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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3 2020-12-29
    3

    林秋虹、深圳市金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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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196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林秋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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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1-16 2020-07-10
    4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澳康达名车广场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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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37403号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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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12-10 2020-05-19
    5

    林秋虹与深圳市金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余家梅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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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69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林秋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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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05-10 2020-07-10
    6

    钟艺权与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鸿运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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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322民初280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钟艺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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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罗县人民法院 2018-11-05 2019-01-04
    7

    钟艺权与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鸿运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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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3民辖48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钟艺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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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5-22 2018-11-28
    8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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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民初1749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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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7-11-24 2018-09-17
    9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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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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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钟艺权与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鸿运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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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钟艺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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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5144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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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144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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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5144号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陈焕涛、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5144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垫资款100800.00元,并赔偿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00800.00元为本金,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代购服务费638.00元;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7500.00元;四、被告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前列各项确定的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45.86元,由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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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2

    (2021)粤0305民初5143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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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143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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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5143号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陈焕涛、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5143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垫资款100800.00元,并赔偿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00800.00元为本金,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代购服务费638.00元;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保管费7050.00元;四、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7500.00元;五、被告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前列各项确定的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驳回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02.86元,由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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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3

    (2021)粤0305民初5142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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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142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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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5142号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陈焕涛、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5142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垫资款100800.00元,并赔偿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以100800.00元为本金,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代购服务费638.00元;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7500.00元;四、被告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前列各项确定的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45.86元,由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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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4

    (2021)粤0305民初5145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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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145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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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5145号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陈焕涛、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5145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垫资款100800.00元,并赔偿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00800.00元为本金,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代购服务费638.00元;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保管费7050.00元;四、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7500.00元;五、被告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前列各项确定的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驳回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02.86元,由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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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5

    (2021)粤0305民初5142-5145号开庭传票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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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142-5145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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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142-5145号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21)粤0305民初5142-5145号原告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陈焕涛、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四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5142号案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代购车辆车款100800元,并承担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起给原告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以100800元为基数,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15日,资金占用损失为13354.88元;2、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车辆代购服务费638元;3、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因提起本次诉讼所支出的律师费7500元;4、被告陈焕涛为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5、被告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143号案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代购车辆车款100800元,并承担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起给原告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以100800元为基数,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15日,资金占用损失为13354.88元;2、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车辆代购服务费638元;3、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代购车辆(车架尾号:4922号)自原告接收车辆至原告向案外人钟秋琼交付车辆所产生的车辆保管费用10350元(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计34.5月,每月按300元计算);4、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因提起本次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7500元;5、被告陈焕涛为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6、被告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144号案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代购车辆车款100800元,并承担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起给原告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以100800元为基数,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1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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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9
    6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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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3民终5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 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钟秋琼 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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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13民终5106号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易车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钟秋琼、惠州梦时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惠州车路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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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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